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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及往届学生第二次毕业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学生发展处:根据我院颁布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6-10周(即日起至5月6日)对 2018届毕业班学生及往届学生的所有不合格课程进行第二次清考,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须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报名、复习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清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清考报名对象及清考范围1.对象:2018届及往届各专业学生(2018届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往届学生名单请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查询);2.范围: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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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下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颁布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将在第三、四周组织 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中不及格的同学进行相应课程(含考查课程)的补(缓)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补(缓)考对象为2016、2017级统招在籍学生。 二、凡上学期参加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按学籍管理规定,均有一次参加补考的机会;公共选修课无补(缓)考安排,未通过的直接参加重修;凡在期末考试前未办理缓考手续、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中缺考、作弊的学生无补考资格(具体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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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本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将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考试方案。一、基本情况本次考试分为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两个阶段。专业课由各系安排,涉及考试科目35门,考场306个,共计53场次;公共课由教务处安排,涉及考试科目3门,考场189个,共计4场次。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工作安排部署,成立四川长江职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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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期末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和进一步开展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其阶段任务安排1.按照学院本学期校历时间安排,2016级所有课程应在第17周(12月25日-12月29日)全部结课,补课应在第18周(1月1日-1月5日)全部结束;2017级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应在第18周(1月1日-1月5日)全部结束。2.全院各系(分院)课程的期末试题或考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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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沛业等33名休学逾期未归同学处退学作理的决定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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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黎玉林,朱君等5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的决定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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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8-04
关于做好2018届及往届学生第二次毕业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学生发展处:根据我院颁布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6-10周(即日起至5月6日)对 2018届毕业班学生及往届学生的所有不合格课程进行第二次清考,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须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报名、复习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清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清考报名对象及清考范围1.对象:2018届及往届各专业学生(2018届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往届学生名单请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查询);2.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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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8-03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下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颁布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将在第三、四周组织 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中不及格的同学进行相应课程(含考查课程)的补(缓)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补(缓)考对象为2016、2017级统招在籍学生。 二、凡上学期参加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按学籍管理规定,均有一次参加补考的机会;公共选修课无补(缓)考安排,未通过的直接参加重修;凡在期末考试前未办理缓考手续、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中缺考、作弊的学生无补考资格(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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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7-12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本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将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考试方案。一、基本情况本次考试分为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两个阶段。专业课由各系安排,涉及考试科目35门,考场306个,共计53场次;公共课由教务处安排,涉及考试科目3门,考场189个,共计4场次。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工作安排部署,成立四川长江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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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7-12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期末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和进一步开展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其阶段任务安排1.按照学院本学期校历时间安排,2016级所有课程应在第17周(12月25日-12月29日)全部结课,补课应在第18周(1月1日-1月5日)全部结束;2017级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应在第18周(1月1日-1月5日)全部结束。2.全院各系(分院)课程的期末试题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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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7-11
关于对王沛业等33名休学逾期未归同学处退学作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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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7-11
关于对黎玉林,朱君等5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