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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前置学历初审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精神,凡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一般简称为“前置学历”)。我省按要求在毕业申请前,对拟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开展前置学历初审工作。
答:自学考试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
初审结果将同步反馈到我省信息系统中,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后续可正常提交毕业申请;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或学信网未显示前置学历信息的,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查。
答: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若发生过变更,考生在注册学信网账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应与前置学历颁证学校所报学信网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查询到前置学历信息。
答:初审时间是2025年5月7日至13日;人工审核及结果反馈时间是2025年5月8日至13日。
答:能补充。因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5月13日17:00前按要求重新提交初审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答:前置学历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查,其中个别情况需按要求上传材料进行人工审核。从学信网反馈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前置学历未查到;二是前置学历不符合专升本毕业要求;三是前置学历信息与当前考籍信息不一致。
二是前置学历信息属海(境)外学历。考生的前置学历属于海(境)外学历,不在学信网学历查询范围之内,导致学信网无法反馈学历信息。考生需提供在相关指定学历认证官方网站上查实的学历证明至人工审核,如海外学历需提供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上查实的学历证明等。
二是不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如党校、中职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或其他不能在学信网上查实的学历证书。
特别提示:前置学历有误的,考生须提前更正,否则只能等下次更正后重新申请毕业。
答:不可以。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务必自行进行前置学历初审申请,对本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为操作。若因考生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操作造成前置学历信息错误或一旦发现前置学历弄虚作假,导致考生前置学历初审不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答:不能。前置学历初审结果是基于考生自查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结论,不代表最终结果。最终审核结果由部级管理部门判定,终审未通过被驳回的,我省将开展复审工作。因此,在本次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提交补充材料,并耐心等待复审结果。
二、有关毕业证书办理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我省前置学历初审。
答:2025年5月19日至23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申请材料不齐,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若该准考证号下未用于毕业的剩余课程已达到专业毕业条件,考生应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系统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
答:针对停考未停止颁发毕业证的专业,不影响考生在信息系统中选择拟毕业专业和提交毕业申请。若因专业停考无法正常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需先联系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答: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一旦考籍个人信息有误,考生需通过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补全信息,或在考籍更改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因照片或前置学历等原因被上级部门驳回复审的,毕业信息暂不能在学信网上完成电子注册,请考生务必在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照片的重新采集或前置学历证明材料的补充提交,并耐心等待复审结果。
答:可通过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学考试学历信息(其中2001年至2005年的学历信息未采集照片信息);2001年以前学历信息未在学信网注册的毕业生,须登录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学历信息。
答:因个人原因在公安机关合法变更了身份信息的,原毕业证书信息将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答:毕业证书上信息与学信网上注册信息不一致或毕业证书信息有误的(从未在公安机关变更过身份信息),须在每年的毕业申请受理业务开放时间内,到原领取毕业证书地(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调查核实后情况属实的,由注册地提交正式公文报告并附上调查情况附件材料,将逐级报送至部级管理部门审批处理。
答: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可在每次毕业申请业务办理期间,向准考证号所属地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答:工作日期间,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毕业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可作为毕业生档案的补充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8-85156581。
答:毕业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证明》,咨询电话028-85156581。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相关主考学校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向相关主考学校(须有学位授予权)提交申请。
答:考生在不提交毕业申请的情况下,专业计划内的课程可以重复报考,高分覆盖低分的原则归档成绩。
答:自学考试文凭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
答:查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真伪有三种方式:一是毕业生本人登录学信网实名认证的注册帐号查询本人毕业信息;二是他人查询可使用学信网“零散查询”功能查询学历信息;三是用人单位出具公函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查询本单位职工的学历信息真伪。